广东证监局档案库房扩建改造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
发布时间:2024.10.23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的委托,对广东证监局档案库房扩建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BA-B24092.0
2.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证监局档案库房扩建改造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92700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工期:60天
6.项目内容及需求一览表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广东证监局档案库房扩建改造项目改造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档案库房扩建改造设计、档案库房装修改造、档案库房加固、加固安全鉴定、消防系统、电气、弱电等改造,以及相关档案库房专用设备购置安装等。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工期 | 预算金额(元) |
1 | 广东证监局档案库房扩建改造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书 | 60天 | 692700元 |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第(2)-(5)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三、参与登记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参与登记时间:2024年 10 月 24 日至2024年 10 月 31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821
方式:(1)现场登记;(2)邮件登记。
售价(元):300
2.参与登记时请提供响应登记申请表(打印填写完毕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响应登记费300元,登记后不退。
如采用邮件登记,请将响应登记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5030200001819100021526
并请注明响应登记单位名称及“事由:XXX响应登记费”。
3.联系邮箱:响应登记等咨询处理:yhm@giecc.com.cn
4.其他:
(1)已成功登记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磋商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若已登记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4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 11 月 4 日09时30分。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第一会议室。
六、本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15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785377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821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20-87386919-509
发布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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